- 主 题 词:
- 主题分类: 农业财务
- 索 引 号: 000014347/2022-03965
-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 发文机关: 忻州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 忻财农〔2021〕91号
- 标 题: 忻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废止日期:
- 是否有效:
忻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忻府区、定襄县财政局,五台山风景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1〕131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40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8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省级资金3700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县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第1100231项]”。上述指标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有关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等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忻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7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