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主题分类: 农业财务
- 索 引 号: 000014347/2022-03964
-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3日
- 发文机关: 忻州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 忻财农〔2021〕81号
- 标 题: 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废止日期:
- 是否有效:
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繁峙县财政局:
根据《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支持绿山庄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杂粮种植、加工基地建设资金资助的请示》(繁政〔2021〕31号)和《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支持万恒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建设资金资助的请示》(繁政〔2021〕32号)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现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繁峙县绿山庄粮油加工有限公司50万元,繁峙县万恒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5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特色产业项目。
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县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第1100231项]”。
接文后,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忻州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