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优化医保异地住院就医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太原、忻州两市医保一体化发展,市医保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优化医保异地住院就医服务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医保异地住院就医服务。
一是取消忻州、太原两市异地就医住院备案(转诊)手续。自今年9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就医需求,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忻州、太原两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择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再办理住院(转诊)备案手续,跨两市住院参保人员按照参保地区省内异地住院就医待遇政策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二是患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高血压3级(极高危)、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等5种门诊慢特病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定治疗机构为市外省内和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经参保地认定门诊慢特病病种并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后,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三是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异地就医不需要备案,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
优化医保异地住院就医服务,是忻州助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促进人才流动、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民生举措,是忻州市医保局承担的一项重点工作。取消太忻两市异地就医住院备案(转诊)是一项艰巨细致的系统工程,涉及太忻两市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定点医疗机构接口改造、医保基金监管、补充完善定点协议、编码标准深化应用等方方面面。为此,局党组成员牵头组建专班,实行任务包干,确保太忻经济一体化服务落地见效,按时让两市参保群众切实享受到太忻经济一体化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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