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4767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2日
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忻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整改任务第19项,我单位按照整改任务清单中涉及水利部门的有关内容,积极主动,加大力度,认真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5月年我局下发了《忻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全市自备井调查及自备井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忻水发〔2019〕111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做好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工作。五台山风景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忻州市水利局多次以电话等形式派专人进行盯办,截止现在五台山风景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工作具备销号条件。
五台山风景区政府已上报忻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印证材料。
附件: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情况
忻州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22日
附件: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情况
根据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我局就清单中第19项涉及水利部门的整改任务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整改措施,推进项目实施,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五台山风景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任务。
二、整改目标
关闭五台山风景区金刚库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
三、整改措施
《忻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全市自备井调查及自备井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忻水发〔2019〕111号)。
《五台县风景区名胜区自备井管理暂行办法》(台管办发〔2018〕88号)。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自备井整治实施方案》(台景社农发〔2018〕58号)。
四、整改任务落实
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后,市水利局督促五台县风景名胜区限时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五、下一步打算
巩固现有成果,维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自备井有序市场。
忻州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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