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4768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
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忻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整改任务第18项,我单位按照整改任务清单中涉及水利部门的有关内容,积极主动,加大力度,认真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2月年我局向水利厅上报了《忻州市水利局关于鄂东煤层气田保德区块12亿m3产能建设项目V类水能否排放的请示》。保德县水利局向中石油煤层气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中石油煤层气项目监管的通知》(保水〔2017〕99号),提出了明确的监管意见。要求业主按照有关批复与规定做好外排水的达标处理工作。中石油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对项目的批复(晋环函〔2015〕294号)进行了整改,目前外排水出水标准符合环保厅晋环函〔2015〕294号的要求,该项工作具备销号条件。
附件: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情况
忻州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情况
根据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我局高度重视,就清单中第18项涉及水利部门的整改任务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整改措施,推进项目实施,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中石油保德县煤层气外排水处理达标整改。
二、整改目标
按照山西省环保厅批复要求达到整改目标。
三、整改措施
《忻州市水利局关于鄂东煤层气田保德区块12亿m3产能建设项目V类水能否排放的请示》。
《关于加强对中石油煤层气项目监管的通知》(保水〔2017〕99号)。
四、整改任务落实
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后,市水利局督促保德县水利局限时整改,现已按照山西省环保厅晋环函〔2015〕294号批复要求整改完成。
五、下一步打算
巩固现有成果,做好项目影响范围内《讲家沟村集中供水工程》、《韩家川村集中供水工程》、《韩家塔村集中供水工程》、《西梁集中供水工程》、《林遮峪集中供水工程》、《南河沟集中供水工程》6大集中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与巩固提升供水工程。抓紧推进影响范围内影响到的7个乡镇67个村庄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井及管网配套工程的实施,力争群众早日受益。
忻州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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