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7月26日,市长李建国主持召开第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完善国务院组织和职权相关规定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大家要准确掌握国务院组织法的精神实质和内容,真正理解人民政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政府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会议强调,一是在学习提高上见真章。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修正后的国务院组织法作为政府工作的“必修课”和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发挥地方政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在狠抓落实上下真功。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政府组织制度、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扎实做好市政府议事规则修改工作,全面梳理总结近年来政府工作创新成果和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制度化成果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确保法律落实落地。
三是在提升能力上求真效。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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