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8月23日,市长李建国主持召开第4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体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创造的潜能,助力我们忻州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营商环境是党中央高度关心、反复强调的“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全市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可以说,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乎全局的政治问题。我们必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紧盯重点难点,推动营商环境实现大突破。一要打造高效快捷的政务环境。政务服务的效率高不高,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在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各项指标也都需要政务服务的支撑和保障。我们要突出精准聚焦,坚持刀刃向内,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全面梳理取消、调整和承接的服务事项,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切实把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充分放手,真正为市场松绑。二要提升市场主体的发展环境。营商环境好不好,最终要看市场主体的感受。各部门要立足于为企业减负、为市场主体松绑,切实推动“政府思维”向“企业视角”转变、“政府端菜”向“企业点菜”转变。要强化政策落实,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完善定期发布、精准解读、上门推送等机制,特别是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及时评估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将服务对象评价同部门考核评价挂钩,打通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三要健全依法诚信的法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执法公平、司法公正,各类市场主体才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要擦亮法治政府名片,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从源头上避免政府失信行为的发生。事中事后要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精准把握执法的尺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让市场主体既能受到保护、也能感受到法治环境的温暖。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以过硬的作风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责任,明确营商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实施营商环境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各方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要结合重点改革任务清单,提能力、转作风、抓落实,把营商环境纳入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狠抓督导考评,常态化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要强化宣传引导,创造营商环境良好氛围,全力推动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人文环境、要素保障环境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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