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3-1070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机关:忻州市能源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31日
- 标题:忻州市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能源办发〔2023〕56 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5日
忻州市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忻能源办发〔2023〕56 号
忻州市能源局
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能源局,国网忻州供电公司::
现将《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请各县(市、区)能源局,国网忻州供电公司6月1日前报送联络员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每周三12:00前,报送一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版资料),特色活动当天报送,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
联 系 人:韩 煜
电 话:18634638333;
电子邮箱:xznyjck@163.com。
附件: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忻州市能源局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要求,以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安全素质,努力实现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确保全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能源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
组 长: 吕晓刚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 勇 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张 强 四级调研员
闫东升 四级调研员
张秉炬 四级调研员
成员由市能源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稽查监督科,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部分活动开展至12月。
五、主要活动
(一)举办启动仪式
5月底,各电力企业要突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多种形势的活动,奏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幕曲,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结合当前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要学通弄懂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深刻论述,切实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一是各县(市、区)能源部门、各电力企业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在6月组织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各县(市、区)能源部门、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通过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等形式,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三是各电力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学习交流体会活动,调动全员参与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三)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围绕国家、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一是各县(市、区)能源部门要积极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三是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四是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另行通知)。
(四)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市、区)能源部门、各电力企业结合实际、紧扣主题,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网络直播活动。一是组织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的现场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要播放安全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开展群众互动活动,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二是开展云宣传活动,通过“主播讲安全”“主播走一线”等网络直播和安全知识竞答等活动,最大范围向人民群众传播安全应急避险常识。三是参与国家能源局在中国能源新闻网(http://www.cpnn.con.cn/)电力安全云上展厅开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专栏。
(五)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能源部门、各电力企业要根据潜在的重大灾害隐患、电力行业领域风险,结合安全宣传“七进”工作,组织开展好有效管用的、有针对性应急演练。一是组织开展区域内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和防汛抢险应急演练。二是各电力企业,要贴近实际,针对性开展好地震地质灾害、坍塌、火灾、溺水、坠落、踩踏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三是各电力企业要根据行业事故特点,认真排查梳理重大安全风险,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所有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掌握避险自救技能。
(六)大力推动安全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能源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创新方法,积极推进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一是积极组织好“应急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应急避险能力。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能源部门督促电力企业组织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三是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四是举办安全主题文艺作品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另行通知)。
(七)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一是各县(市、区)能源部门6-12月每月至少在本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1至2个“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二是各县(市、区)能源部门要认真执行举报奖励规定,设立举报奖励机制,落实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三是积极推广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八)广泛开展安全主题宣传
各县(市、区)能源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广泛开展社会化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充分运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二是要在各类广告屏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三是要组织主流媒体、新媒体针对电力行业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积极参与,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结合起来,着力解决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进工作的目的,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情况报送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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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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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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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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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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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信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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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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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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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6月1日前将此表发送到xznyjck@163.com邮箱。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活动进展情况 |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
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篇;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2.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七进”活动 |
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 )人,答题( )人次; 参加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发布视频( )个。 |
3.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次; 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场,参与( )人次; 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 )次。 |
4.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个; 在本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典型案例( )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 )个。 |
5.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
企业组织事故应急演练( )场,参与( )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农村村庄、城市社区、学校、家庭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6.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 )场、参与( )人次,网络直播( )场、( )人观看。 |
7.其他特色活动 |
活动名称(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 |
附件3
“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情况报送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活动内容 |
时 间 |
刊登媒体 |
媒体链接 |
备注 |
1 |
党委(组)学习中心组集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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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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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报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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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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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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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相关活动未在媒体刊登,“刊登媒体”“媒体链接”栏可不填写。6-12月,每月月底前报送上月典型案例。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与此表一同发送到xznyjck@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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