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3-11328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机关:忻州市能源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6日
- 标题:忻州市能源局关于全力做好电力行业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忻能源办发电〔2023〕4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9日
忻州市能源局关于全力做好电力行业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能源局,国网忻州供电公司:
当前正进入“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全市将面临主汛期洪涝灾害的严重威胁,加之今年气候较为反常,极端天气频发,防汛、防洪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电力行业安全度汛,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备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能源部门、各电力企业,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防汛严竣复杂形势,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增强做好电力行业防汛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动员部署,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落实责任,保障资源投入;要健全防汛领导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制定完善预案方案,妥善应对灾害险情,确保电力行业安全度汛。
二、突出重点部位,确保防范措施到位
各电力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强化对重要部位、重要场所、重要设施的检查。水电企业要重点排查水库调度运用计划管理情况,规范履行报批备案等程序,汛期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杜绝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现象;排查工程枢纽区和上下游地质灾害,加强对不稳定体的监测预警和管控防范;排查各类挡(泄)水建筑物、闸门、启闭机及其应急电源、通讯系统等重要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工程缺陷和设备故障,确保大坝行洪安全。燃煤发电企业要重点排查厂房、灰库、灰场、煤场、液氨油气罐区等童点部位,确保排水泵机和防雷设施安全可靠。电网企业要加强对重要输变电线路和低注场站设备的巡查,防范倒杆断线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电力工程各参建单位要重点排查工程周边地质灾害以及基坑、渣场、工程边坡、施工营地等安全隐患,防范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引发人身伤亡事故。
三、加强预警预备,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电力企业要加强与应急、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第一时间掌握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情况,分析可能遭受的影响,立即向所属单位和部门发出预警,并落实相应防范管控措施;要全面掌握本企业度汛安全形势,遭遇灾害险情或突发事件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全力控制事态恶化发展;在灾害险情超出本企业处置控制能力范围时,要及时向地方政府和周边单位申请支援,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灾害险情和突发事件结束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开展受损设备抢修维护工作,尽快恢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能源部门要加强对电力企业防汛工作的监督指导,通过现场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企业动员部署、汛前排查、应对处置、带班值班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企业对防汛的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责任措施到位。
五、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应急值守到位
各县(市、区)能源部门、各电力企业、国网忻州供电公司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出现险情要第一时间决策,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第一时间报告,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因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指挥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请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辖电力企业并抓好贯彻落实。
忻州市能源局
202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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