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中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四届八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严执法、保安全”为重点,以安全生产“4438”工作机制为抓手,严格落实“四铁”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努力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不断巩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的局面。
一、强化担当作为,压实安全责任
(一)明确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忻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暂行办法》和《忻州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两个清单。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监管、行业监管、专门监管、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从项目立项、许可审批、日常监管、抢险救援等方面,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确保责任无缝对接。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1条规定,重点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跟班、安全检查制度;狠抓源头管理,强化各类风险点的现场管控,切实规范员工的现场作业行为;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员工安全技能、自救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员工素质;继续坚持重奖重罚,安全与工资、安全与奖金挂钩制度,加大对违规作业人员的处罚力度;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逐步推行考核记分制度。
(四)严格安全考核巡查。根据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有关规定,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巡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层层下达责任书;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严格实施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市政府安委办要对2019年以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县级党委政府进行重点巡查。巡查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肃实施追责问责。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建立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联合惩戒、终身禁入、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凡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次生衍生等事故或无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建设智能化矿井的要求责令整改,直至达到本质安全才能恢复生产。
(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重要抓手,组织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治理各类隐患。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要按照《忻州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立足区域产业结构、行业特点、特殊时间段、关键时间节点实际,采取查阅资料、座谈问询、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通过责任不落实的事,追究责任不落实的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治理,注重执法实效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持续推进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轮训,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执法人员持证率要达到100%。要加强执法装备、执法仪器和执法车辆的保障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优势,为行政执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八)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制度,建立执法工作联网直报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水平、风险等级为基本依据,将本行政区域内监管企业分为好、中、差三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并确保全覆盖监管;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九)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责,修订安全监管办法,分解细化监管职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要根据监管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对象、检查时段、检查频次,并报同级政府安委办备案;要坚持“谁检查、谁执法、谁复查”的原则,做到执法闭合、过程留痕、责任可溯。要加大对隐患自查自改不到位、风险管控不到位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或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企业要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按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凡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格责任追究;要深入开展行业领域打击“三非”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企业反“三违”活动,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持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
(十)注重执法实际效果。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定期通过有关媒体公布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加大行政处罚的震慑力。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和“搞形式”“走过场”现象,真正做到“检查一次规范一家、处罚一家警示一片”,实现以执法促监管、以执法树权威、以执法保安全的目标。
(十一)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创新运用“互联网+监管”、重点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信息化系统,及时识别风险和实时监测预警,自动发现问题和隐患,为精准执法提供支撑。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市县两级执法检查的自动记录、考核、监督。同时研究完善和落实监测监控设备、数据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检查规则等制度,促进安全监管形成管长远、管普遍、管全局的运行机制。
三、坚持结果导向,防范化解风险
(十二)严格实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持超前防范,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将风险挺在隐患前面,切实抓好风险辨识、分级、管控等基础性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将较大风险点和重大风险点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加大督查检查频次和力度,严防风险转化为隐患。要树立隐患等同于事故的理念,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发现的隐患要盯住不放,按时复查,及时整改到位。凡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及时跟踪整改销号。
(十三)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针对“监管严格不起来,责任落实不下去”和“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问题,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紧紧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尽快补齐监管短板,堵塞管理漏洞。要坚持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有较大影响事故的县,一律取消事故发生地政府当年评优资格。要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忻州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对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要通过最严厉的手段,最严格的要求,最严肃的奖惩,全力推动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全市事故防范水平,努力实现“较大事故起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事故总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十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煤矿。扎实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严格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强化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积极推进瓦斯抽采、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进一步提升全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持续深化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规定,抓好探查和疏放两个重要环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水害风险。切实加强顶板技术、地质分析和矿压观测,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加快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进一步加强井下现场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危险化学品。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的日常监管,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源长制,重大危险源罐区必须有紧急切断功能。到2020年底,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
非煤矿山。持续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省市县企四级联网系统,进一步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消防。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文博单位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以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综合运用行业督办、联合惩戒等行政性和市场化手段,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建筑施工。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编制方案或未按照方案施工等行为。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规范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带、安全帽使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隧道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以防止隧道施工坍塌为主的专项行动,严防隧道施工坍塌、透水、瓦斯爆炸、机械伤害、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继续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都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安全保障
(十五)强化风险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评估报告,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十六)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将双重预防体系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推动各行业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加快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设立安全风险公示栏和告知卡,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实施动态监管。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企业坚持“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做到对表检查、对标治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验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十七)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组织开展全市灾害风险普查,制定完善我市普查工程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方案,总结风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开展风险评估,编制安全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统筹各部门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健全灾害事故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十八)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规定,出台我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进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基础设施的检测维护,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五、夯实基层基础,实现本质安全
(十九)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保障工作经费,配齐监管车辆装备。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模式,打通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固定栏目,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推行“举国救援不如全民预防”的理念,强化舆论引导,普及安全知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常态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群众性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基础建设。
(二十一)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深化机制改革,充实培训力量,增强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举办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积极探索安全培训的新途径,进一步激发从业人员喜培乐训的内生动力;突出变招工为招生、吸引人才的源头准入,激发全员干事创业、竞相成才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保障有力、考核严格的责任体系,有效提高培训质量;严格人员准入,逐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加快解决从业人员年龄老化问题,提升企业员工综合素质;抓好培训课程设计、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师徒传承、加强岗位练兵和基地建设,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十二)推进安全达标升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煤矿和地下非煤矿山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露天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各行业企业都要推进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十三)深化科技强安行动。结合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工作,减少工作人员暴露在危险性环境的概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一盘棋”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六、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
(二十四)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按照《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分清轻重缓急,排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逐项推进落实。及时配备、定期更新现代化应急救援装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协调联动,为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五)做好事故应急准备。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发布市级专项预案,实现政府、部门、企业等各类预案间的有效衔接,推进应急预案精编化、手册化、卡片化、图表化。强化应急预案实战化演练,市17个专项指挥部都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加强国家综合性队伍、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共演,完善救援合作机制,加强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打造尖刀和拳头力量。推进完善区域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保障救援物资装备储备。
(二十六)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坚持每天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突发事件调度指挥等制度,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实现高效有序联动,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靠前指挥,科学处置,确保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政策解读: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