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7-03298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2017年创新落实财政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发〔2017〕28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2017年创新落实财政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现将《忻州市2017年创新落实财政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忻州市2017年创新落实财政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计划
为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落实财政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的系列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忻州市2017年创新落实财政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脱贫攻坚会议精神部署,创新落实财政政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再战再胜目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保持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持续“双增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其他专项支出,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贫的资金比照上年基数只增不减,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
(二)加大对贫困县倾斜支持力度。一是统筹整合市级涉农资金,重点向11个国定贫困县倾斜,指导统筹整合资金试点县完善《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对上级财政部门明确规定标准或比例以及市级政府为实现脱贫攻坚等事业发展战略目标安排的“补助县级支出”,重点向11个国定贫困县倾斜。三是自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市级投入贫困县资金比重在现有基础上同口径努力增长10%;今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在2016年贫困县占比65%的基础上提高到7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不冲突的情况下,争取向贫困县倾斜;产业化项目资金优先保证贫困县项目指标。四是统筹整合资金和脱贫攻坚“补助县级支出”中要加大对保德县资金投入权重,优先保障保德县脱贫摘帽。
(三)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推动实现农村低保与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继续执行全市农村低保标准,除保德县维持原标准每人每年3130元外,其余县(市、区)全部调整为每人每年3026元。市财政要结合上级有关政策,积极落实安排低保补助资金,保障全市农村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政策目标实现。
(四)对贫困县的特色农业保险奖补实施倾斜政策。继续做好今年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做好农户增收保障工作。
(五)落实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和配合落实扶贫保险政策。继续做好玉米、小麦、能繁母猪、奶牛、森林保险,全面开展政策性马铃薯保险,及时将各级补贴资金拨付保险公司,进一步做好农户增收保障工作。
(六)实施倾斜性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政策。按因素分配法切块下达,对上级下达的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资金比重按不低于资金总量的60%向贫困县倾斜,尤其是首个脱贫摘帽保德县
(七)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效应。各县(市、区)新建项目要广泛采用PPP模式,配合发改部门上报相关PPP项目,并将项目及时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争取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八)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及时足额融资。一是承接省扶贫公司下拨的本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二是汇总市县财政应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本息,做足今年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按期汇划至省扶贫公司统一偿还银行贷款。三是做好县级实施主体提供的申请贷款资料初审技术性服务和指导,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政策性贷款。四是做好保德县易地扶贫搬迁长期政策性贷款申报服务指导工作,尽最大可能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贷款,保障保德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进行。
(九)加大教育资助力度,推进教育扶贫。一是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业本费,按市直公办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数,每生每年100元核定作业本费。二是市直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通勤补助经费。三是按市直公办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数,每生每年200元核定通勤补助经费。
(十)抓党建促脱贫,规范市派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从今年开始,市财政为市派的农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提供5000元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按市派农村第一书记数量和补助标准测算,按程序下达县财政,由县财政拨付所属乡镇专账核算,统一管理。
从今年起,市财政安排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补助经费每人每年15000元。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扶贫、发改、有关涉农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各项财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协调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各项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保障质量和使用效益。
(二)完善分配机制,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使用。一是对11个贫困县的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原则上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直接下达到县,同时向率先脱贫摘帽的保德县予以重点倾斜。市级不再组织申报项目,不戴帽下达资金,不限定资金具体用途。二是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除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资金及补贴、救济、应急类资金外,在不改变资金大类用途的基础上,允许县级适当打破归口管理界限,对各渠道下达的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县级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需要自主确定牵头管理部门,不要求完全与原有的归口管理部门一一对应。三是对现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与其他政策交叉重叠、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的扶贫项目进行清理归并。四是对保德县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指导,为考核评估提供政策解读等方面的软服务。五是综合评估11个贫困县的现实基础、发展需要、重要意义以及可推广复制的前景等因素,积极向省级争取“全面推进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试点。
(三)完善扶贫投入奖补政策。对扶贫开发成效突出、年度扶贫任务完成出色的县给予奖励。
(四)建立贫困县资金调度制度。省级专项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省直管县。省财政下达通过市财政分配的部分专项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由市财政按照支出进度和资金需求应拨尽拨,落实脱贫攻坚重点保障,及时到位。
(五)协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与保证保险相结合的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健全完善金融、财政、扶贫、产业等多部门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的脱贫攻坚联动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五位一体”小额信贷工作,实现“财政补贴,民众受惠”。
(六)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新机制。开展财政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探索农村基础性公益资产(资源)量化入股模式,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一是在11个国定贫困县内选择一到两个收益较好、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和有合作意愿、治理结构清晰的实施主体进行试点。二是把用于光伏、乡村旅游及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设施蔬菜、标准化养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设施农业建设工程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膜下滴灌资金、现代农机推广资金、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资金和投入农村的各项基础型公益资产建设资金9类资金和形成的营利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全面开展财政涉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
四、支持保德县率先脱贫摘帽行动计划
(一)市级统筹整合资金和脱贫攻坚“补助县级支出”中要加大对保德县资金投入权重,优先保障保德县脱贫摘帽。
(二)做好保德县易地扶贫搬迁长期政策性贷款申报服务指导工作,尽最大可能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贷款,保障保德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对保德县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指导,为考核评估提供政策解读等方面的软服务。
附件:八大工程二十项行动资金投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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