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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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忻政办规〔2024〕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