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主题分类: 体育
- 索 引 号: 000014347/2023-09864
-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0日
- 发文机关: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23〕13号
- 标 题: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废止日期:
- 是否有效: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行动方案》(晋政办发〔2022〕100号),全方位推动忻州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发挥政府作用,激发社会力量积极性,优化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构建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6人;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0.8个;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居民参与体育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1.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举办五台山徒步大会,打造具有地域影响力的品牌赛事;举办忻定原传统挠羊赛,力争办成全国摔跤品牌赛事;举办“中国・代县・雁门关国际骑游大会”,打造成国际性的品牌赛事。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各行业、各体育协会挖掘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形成“一县(市、区)一品”“一行(业)一品”“一项(协会)一品”的体育赛事局面;促进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的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体育赛事进旅游景点(区)。(市体育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围绕元旦、春节、“3·8”妇女节、“6·10”题词、“8·8”全民健身日、重阳节、农民丰收节、大众冰雪季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鼓励县(市、区)举办机关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打造群众性特色体育赛事。鼓励群众自发性组织举办广场舞、健步走、棋牌等健身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各类业余竞赛。举办县(市、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市体育局牵头,市直工委、市委统战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人群体育工作。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等级标准》测验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让每个青少年较好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培养终身运动者。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建立全市分学段、跨区域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按照职业类型制定健身指导方案,组织开展职工健身活动。(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均衡发展。
4.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到2025年,各县(市、区)按照《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齐健身设施短板的实施方案》(忻政办发〔2022〕10号)中“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任务要求,普遍完成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社会足球场、滑冰场、乡镇/街道器材补短板项目、智能健身器材设施、信息化升级场馆、户外运动设施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任务。(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构建群众身边体育健身圈。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建公共健身设施政策要求;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地区、革命老区等基础薄弱区域和群众身边倾斜力度;结合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构建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健身场地开放共享。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工作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升级改造工作。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场地设施。推动体育系统和国有企业管理的专业训练场馆、体校健身设施以及运动康复服务向社会开放。(市体育局牵头,市直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向基层延伸。
7.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在全市构建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指导县(市、区)推行“3+X”体育社会组织模式(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加若干单项体育协会),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组建体医融合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指导中心和健康生活方式体育指导站,完善农村体育协管员队伍建设制度。大力扶持民间草根和体育带头人等体育健身组织发展。积极参加健康生活方式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市体育局、市民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和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市县联动有力、群体广泛参与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持与其他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同步增长。要完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三)强化监督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解任务,明确推进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