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内设机构

  忻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下列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加挂党组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政务、党群财务、督查督办、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接访协调、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建立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实体经济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区域金融合作与交流,引进金融人才,指导金融机构对外开放与合作发展。负责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等。组织或者参与起草金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激励办法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落实市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分析金融运行形势。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创新。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拟订吸纳民间资金的政策、规划与措施。研究发展普惠金融,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制定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考核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推荐考核地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金融业招商引资,吸引聚集金融资源,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推进金融功能区、金融集聚区建设。 

  )金融稳定科(加挂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牌子) 

  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组织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金融资讯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忻州信用环境。 

  )金融发展科(加挂行政审批管理科牌子) 

  承担联系银行、保险业证券业监督管理部门,推进银行、保险业、证券和期货业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协调督促各类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指导组建地方银行、保险业、证券和期货业金融机构。引进各类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和期货业机构落户忻州。承担地方银行、保险机构、证券机构的经营业绩考核,指导改制重组和协调服务。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指导民营银行的设立和发展,组织引进保险资金为地方经济服务。完善企业上市合作协调机制,加快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和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负责企业上市有关审核确认事项的核实工作。配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协调上市公司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协调推动各类债券、票据和基金的发行融资工作。汇总分析、考核评价证券和期货业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社会支持保障情况。推进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制定重大项目融资方案,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业务工作。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配合省地方金融管理(监督管理)部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设立、变更审批(备案)和督管理。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设立、变更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指导推动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各类交易场所的培育和监督理。推进股权市场、债权市场、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产权(资本)市场等金融市场建设。指导协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消费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