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一年来,市金融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全市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市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努力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忻州作贡献

一、法治政府建设本年度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金融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办务会专题研究成立了忻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员,全面负责市金融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


责日常工作,实行专业化、规范化运行,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保障作用。2020年,领导小组按照《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并于5月18日编制印发了《忻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了年度法治工作各项内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建设

为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通知》(忻办字〔2020〕36号),结合市金融办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忻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凡涉及法治建设的有关工作,主要领导均亲自过问,认真研究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把落实法治建设有关任务要求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三)推动依法行政,规范监管职能

坚持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全市金融工作。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推进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着力加强地方金融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增强监管能力,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和组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梳理“一次办好”服务事项,大力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100号)等文件精神,确保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程序。及时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金融办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完善内部监督,将依法行政作为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四)坚持依法决策,加强监督管理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重要事项,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促进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类文件时,认真调研论证,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公平竞争审查等渠道征集市直有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程序,保证政策出台的民主化和公开化。健全舆论监督方式,加强与忻州日报、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交流互动,积极回应网络问政平台群众反映问题,接受群众监督。拓宽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五)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各项制度,本年度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4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及法治建设相关文件。集体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进行宪法宣誓活动。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推行山西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员通过考试并全部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落实。强化学习与金融发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普法平台,拓宽学法渠道,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等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相关培训活动,通过讲座辅导、交流研讨旁听庭审、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学习方式,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辨识力和业务工作能力,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本领不断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做好社会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编制2020年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确定普法工作重点任务、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拟开展的普法活动等。积极参与法治部门的各类法治宣传学习活动,例如:旁听中级法院公开庭审活动、线上观看公开庭审、参与“12.4宪法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等。组织专题讲座、培训,疫情期间利用网络的特殊形式等向各县(市、区)金融办(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融资担保公司、典当企业等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12月邀请法学教授、省典当行业协会对各县(市、区)金融办、全市典当企业组织现场培训,重点解读《民法典》及典当监管政策。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16〕181号),调动社会力量,强化群防群治,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围绕非法集资等重点难点问题,从专业角度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付出大量的努力,金融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正在逐步地落实。同时,认真对照任务清单和工作措施后发现,虽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进步,但由于部分客观条件所限,仍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程度不足。作为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的部门,成立时间短,人员经验不足,法治政府建设能力还处于初级阶段,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有待提升。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度广度不够。成立后的金融办同下属事业单位目前共有领导干部16人,人员较少且日常承担的工作任务较为繁重,既没有专门的法治建设队伍,也没有专业的法律人才法治工作不能够做深做细,法治建设整体推进机制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好党组学法、讲座辅导等活动,运用各类宣传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全办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细化落实办内组织、指导、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同时,加强依法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科学依法决策机制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媒体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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