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0-04558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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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8日
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忻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整改任务第12项,我单位按照整改任务清单中涉及水利部门的有关内容,积极主动,加大力度,认真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作法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以来,针对反馈意见整改清单,认真梳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坚强组织领导,持续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快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的批复,完善规划实施方案,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投资,不断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加强项目督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查水保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工作成效
通过规划引领、重点项目实施,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水保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把关工程质量,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治理、水保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公民关注、监督生态环境的意识有效提升,同时对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生态环境治理的前期投入和后期建设资金还存在困难,流域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改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需进一步落实。
四、下一步打算
积极争取上级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作用,不断探索社会资本和公民参与生态治理模式,进一步加强行业之间合力治理生态环境的力度。
附件: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情况
忻州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情况
根据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我局就清单中第12项涉及水利部门的整改任务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整改措施,并积极争取上级投资,推进项目实施,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对河流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缺乏有效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没有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位置,造成个别综合治理工程停滞不前。
二、整改目标
建立有效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把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与经济发展同等位置。
三、整改措施
把河流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查水保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四、整改任务落实
为了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我局按照已批复的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了流域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在地方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持续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
(一)流域生态修复规划及实施方案
2016年4月6日,水利部与山西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水利部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水规计〔2016〕137号);2017年8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丹)河、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2017-2030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95号);2017年10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清流域(唐河、沙河)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2017--2030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32号)。根据已批复的汾河、滹沱河、桑干河、大清河四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我们梳理了规划建设的水利项目,建立了项目库,同时编制了《忻州市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忻州市滹沱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方案(水利部分)》、《汾河流域景观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四河流域生态治理布局和目标任务,为开展前期工作和争取上级投资奠定了基础。
(二)生态修复及中小河流治理
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争取生态修复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4项,其中汾河流域6项,桑干河流域1项,滹沱河流域5项,黄河流域2项。这14项工程中:7项工程投资被当地政府整合使用;5项工程投资已完成;2项工程已完成招标,准备开工。具体情况是:
1、滹沱河代县段生态修复工程。忻水发﹝2018﹞10号文下达投资2000万元,省厅于2018年7月4日以晋水管涵﹝2018﹞521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总投资为1812万元(其余188万元由县政府整合使用用作其它);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固堤防7.64km,防护工程3.32km,生态护坡工程10.5km,支流入河口工程1处,生态防护林1.5万株;2018年9月20日完成招标工作,2018年9月27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
2、滹沱河繁峙县段生态修复工程。忻水发﹝2018﹞10号文下达投资2000万元,全部由繁峙县政府扶贫统筹整合使用(繁政函﹝2018﹞14号)。
3、宁武县桑干河源头生态治理工程。忻水发﹝2018﹞10号文下达投资2500万元,市水利局于2018年6月8日以忻水发﹝2018﹞147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为2538.2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500万元,县级自筹资金38.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态堤防2.649km,新建浆砌石堤防0.406km,浆砌石旧堤加固4.155km,5段支沟入河段防护3.296km,河道整治、疏浚8.513km,窑沟片经济林园区300亩,防冲坎5道,汾河源头西栈沟生态绿化1处;2018年9月11日完成招标工作,目前已完成。
4、宁武县汾河源头生态治理工程(河道治理)。忻水发﹝2018﹞10号文下达投资2500万元,市局于2018年6月8日以忻水发﹝2018﹞165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为2531.4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500万元,县级自筹资金31.4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长度5.3437km,河道清理疏浚5.0265km等,目前完成河道治理5.3437km,河道清理疏浚5.0265km,绿化植树45860棵,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
5、宁武县汾河源头生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忻水发﹝2018﹞10号文下达投资2000万元,市局于2018年6月25日以忻水发﹝2018﹞164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为1986.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面积5173.7hm2,目前已基本完成。
6、汾河静乐县城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省发改委于2017年9月21日以晋发改设计发﹝2017﹞794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市水利局于2017年12月22日以忻水发﹝2017﹞345号文下达3039万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2500万元,市县自筹资金53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主槽疏浚治理2.9km,主槽护岸3.838km,引雍水堰3座,湿地水池5处,防冲护底8道,东碾河入河口绿化;2018年9月3日完成招标工作,目前已完成。
7、静乐县东碾河汾河交汇口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由忻水发﹝2018﹞10号文下达投资3000万元,全部由静乐县政府扶贫统筹整合使用(静政发﹝2018﹞36号)。
8、峪口河代县段河道治理项目,忻水发﹝2018﹞373号文下达投资2100万元,全部由代县政府扶贫统筹整合使用(代政发﹝2019﹞10号)。
9、鸣水河静乐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忻水发﹝2018﹞373号文下达投资2000万元,全部由静乐县政府扶贫统筹整合使用(静政发﹝2019﹞5号)。
10、泗阳河五台县段河道治理工程。省水利厅以晋水管函﹝2018﹞1043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总投资为2588万元;忻水发﹝2019﹞280号文下达中央投资1550万元,全部由五台县政府扶贫统筹整合使用(五财预﹝2020﹞386号)。
11、羊眼河繁峙段河道治理二期工程。省水利厅以晋水管函﹝2018﹞1082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总投资为2599万元;忻水发﹝2019﹞280号文下达中央投资1600万元,全部由繁峙县政府扶贫统筹整合使用(繁政发﹝2020﹞8号)。
12、东碾河静乐县青龙庄至南湾河道治理工程。省水利厅以晋水管函﹝2018﹞1164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总投资为1554万元;忻水发﹝2019﹞280号文下达中央投资930万元,全部由静乐县政府扶贫统筹整合使用(静政发﹝2020﹞12号)。
13、县川河河曲县段河道治理工程。省水利厅以晋水管函﹝2018﹞1081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总投资为2583万元,河道治理长度21.265km;忻水发﹝2020﹞135号文下达中央投资1680万元,2020年10月30日完成招标,准备开工。
14、偏关河偏关县曲家湾村—高家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省水利厅以晋水河湖函﹝2020﹞144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总投资为3945万元,河道治理长度15.745km;忻水发﹝2020﹞135号文下达中央投资2490万元,2020年11月5日完成招标,准备开工。
(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2017年以来,先后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水利水保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2017-2020年,项目总投资88875.4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1112.45万元,地方配套17763.04万元。目前,2020年项目正在建设,其余年度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1、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水利水保项目
该项目2017-2020年度项目涉及繁峙、代县、神池、五寨、岢岚、河曲、保德和偏关8个县。2017-2019年,8县项目总投资14940万元,其中:中央投10732万元,地方配套4208万元,建设任务分别为小流域治理221平方公里、水源工程854处、节水工程366处,8县4年建设任务已完成;2020年,项目下达投资计划5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840万元,地方配套1660万元,计划小流域治理67.5平方公里、水源工程350处、节水工程210处。目前,项目正在开展设计变更、招投标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19年,共涉及除忻府、定襄、原平、五台外的10个贫困县,累计总投资166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6240万元,省级投资400万元,完成综合治理942.34平方公里。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下达投资计划2000万元,涉及宁武、静乐、五寨、岢岚4县,每县500万元。静乐县被县政府整合使用,其余3县年内实施完成。
3、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
从2018年开始实施,涉及繁峙县。2018-2020年,3年共下达投资3000万元。2018年项目总投资174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建设主体747.3万元,完成治理面积32平方公里;2019年项目总投资1712.8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建设主体712.86万元,完成治理面积34平方公里;2020年项目总投资1670.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建设主体670.66万元,完成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
4、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我市2017-2019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共下达计划总投资1636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50万元,地方预算内投资4313万元。坡改梯治理面积5929.1hm2,并配套生产道路。截止目前共完成总投资14411.3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50万元,地方预算内投资2072万元。坡改梯治理面积5280.46hm2,并配套完成生产道路。2020年,我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涉及代县、繁峙、神池、五寨、偏关五县。治理任务为坡改梯68666亩,并配套生产道路。总投资1256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9415万元,地方预算内投资3150万元。目前,工程正在建设中。
5、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2017--2020年,我市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共涉河曲、保德、偏关、神池、五寨、岢岚、宁武、静乐8县,淤地坝除险加固198座,总投资15736.6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835.45万元,地方投资1901.22万元。目前,2019年工程收尾,2020年工程开工建设。
五、工作成效
根据2017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通过规划引领、重点项目实施,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水保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把关工程质量,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治理、水保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同时对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体现在:
一是规划引领作用明显提高。四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的批复,为流域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根据编制的规划实施方案,各项目县提前谋划开展前期工作,储备一批,报审一批,实施一批,循序渐进推动项目落地。
二是河流流域生态修复明显加强。从2017年到2020年的四年中,先后争取了14个项目,争取上级总投资29389万元。这些项目和资金的争取,既提高了流域河流的防洪能力,又促进了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治理效果逐步显现。
三是水保综合治理明显加大。从2017年开始的四年来,争取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中央投资71112.45万元,重点实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等五类项目,通过推进水保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把关工程质量,水土流失进一步遏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流域综合治理程度进一步提高。
四是助力脱贫攻坚持续有力。随着水保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农村贫困居民参与建设稳步增加,地方政府整合资金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特别是水土保持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的实施,吸引了社会资本投入到水保治理中来,群众在建设、管护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生态环境治理的前期投入和后期建设资金还存在困难,流域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改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需进一步落实。
七、下一步打算
一是要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上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强流域生态修复及水土流失治理。
二是积极探索水保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企业、水保专业大户,村民集体组织的作用,不断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努力提高社会力量的参与度,
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从传统治理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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