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18-09743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忻州市水利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31日
忻州市水利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忻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117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水利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明确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水利服务转型综改、创新驱动、全面小康、振兴崛起和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和务求实效,推进水利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 “五公开”),助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各项工作,助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法治、为民、服务、效能、
诚信、廉洁的“六型”政府。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网站水利政务平台公开市水利局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牵头责任科室:信息中心、计财科)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和社会效益等信息的公开(牵头责任科室:信息中心、基建站)
(三)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全市域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的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要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公布水利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要积极配合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牵头责任科室:审改办)
(四)推进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公开。围绕防范遏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防汛等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公布。(牵头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单位)
(五)做好政策解读。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基本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等重大部署,全面深入解读涉及水利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关于水利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攻坚战相关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解读重要政策,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牵头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单位)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水利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及早发布首次信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调查处理结果。重点做好水利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防汛抢险、行政审批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查问责。(牵头责任科室:信息中心、各相关科室、单位)
(七)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积极配合市政府网站建设,加强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水利平台建设管理。在继续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开设备案和内容管理,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网络互联互通的优势,实现各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功能优化融合。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探索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牵头责任科室:信息中心、各相关科室、单位)
(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严防泄密事件发生。三是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参照省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出台我市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持续加以推进,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牵头责任科室:信息中心、各相关科室、单位)
三、工作要求和具体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党组要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局信息中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尽可能争取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保障工作经费。
(二)落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加强联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监督考核。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等指标体系,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局信息中心要加强督促指导,对各相关科室和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市政府要将政务公开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纳入“13710”督办系统管理,建档立卡,实时跟进,动态跟踪,一抓到底,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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