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开讲——解答当前行政执法及应诉中的若干重要问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行政诉讼中常见的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质效,11月29日,省司法厅第26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开讲,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高级法官魏晓俊以《当前行政执法及应诉中的若干重要问题》为题进行授课,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六个城区分局的执法人员现场听取了讲座。
魏晓俊从丰富的理论和实践视角讲授了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及若干理论问题,结合行政处罚的定义,对责令纠正违法、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公布曝光违法行为、上黑名单、终生禁止、按日罚款等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进行了分析,通过以案释法,解答了法律适用情形、明确了执法权力边界、强调了一事不二罚原则。通过明确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中作为类行政行为、不作为类行政行为、非诉行政行为、无效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避免行政机关应诉和败诉风险。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问题,明确了负责人的范围、应当出庭应诉及不能出庭的情形、工作人员出庭的最低要求、诉讼义务等具体内容。
解决和应对当前行政执法及应诉中的重要问题,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的关键突破口。现场听课的行政执法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讲座增强了问题意识,提升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为打造公正透明、竞争有序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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