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3月29日,市长李建国主持召开第3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会议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我国在这一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定位、原则、内容、管理体制、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顶层设计,夯实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大家要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残疾人与老年人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内在要求,是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有力保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要加强学习宣传,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纳入住建、残联等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及干部教育体系,增强依法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丰富和创新无障碍宣传方式,引导残疾兄弟姐妹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借助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无障碍理念、普及无障碍知识、传播无障碍文化,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无障碍环境。
三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完善政府主导和市场、社会组织、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加快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员和督导员队伍,组织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与意见征询、体验试用、监督管理等活动。紧密结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的新规定、新举措和新制度,深入研究问题,总结梳理经验,推动完善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密切相关的制度体系。要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来,增强无障碍理念,培育无障碍意识,塑造无障碍文化,真正把无障碍变为无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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