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9月17日,市长李建国主持召开第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会议指出,《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科技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要求,一是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念已深入人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科技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创新”三个第一意识,将科学精神融入我市发展。
二是要加快科技赋能产业化。加大高科技企业的培育力度,用好我们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科创平台,同时积极创建搭建新的平台载体,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是要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发挥好现有高端科研技术人才基础上,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以更加开放、包容、积极的心态,想方设法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我所用,逐步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农业现代化、现代服务业和文化旅游、社会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引进力度,从培养、奖励、权益保障、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调动和保护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科教人才优势加快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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