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7月31日,市长李建国主持召开第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体学习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会议强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通过宣传解读,增强对瞒报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认识,深刻汲取瞒报事故沉痛教训,认真反思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从根子上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依法报告和调查处理事故,是政府和企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立法目的为规范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条例》对其适用范围以及事故的分级、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问题作出了全面的法律规定,是行政机关、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实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基本法律依据。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对标对表,自觉校正偏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加强安全生产督导和执法检查,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要全面排查风险,盯紧事故苗头隐患,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危险源、潜在风险点、事故易发环节部位逐一落实落细管控措施,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后患。
三是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抓好实战化应急演练,提高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好基层执法人员作用,做到事故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消除、早处理,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指出,燃气作为必不可少的清洁能源,应用越来越普遍,燃气经营、使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强化燃气安全管理已经成为燃气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燃气安全工作,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把燃气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观念,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促进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强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各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行为,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超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和站点一律关停整改,对擅自违法经营企业进行上限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的企业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要加强燃气安全宣传。要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地进行燃气安全宣传,要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上门宣传相结合,常识宣传与警示宣传相结合,使燃气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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