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签订2021年忻州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7/2021-02932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文机关:忻州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标题: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签订2021年忻州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科发〔2021〕48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7日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签订2021年忻州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及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2021年度忻州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立项69项,根据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忻财教〔2021〕126 号)文件精神,现拨付2021年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636万元。 请各项目组织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忻州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的签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签订的范围
本次签订任务书的单位为下达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
二、任务书签订的程序
1、各项目承担单位在市科技局官网“项目管理系统”里在线填写任务书,并下载打印。
2、承担单位为企业、合作社的,需同时下载《忻州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拨款申请》后填写相关信息。项目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应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票据须加盖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章、财务人员签字或签章(票据背面写清楚开户单位、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行号和银行账号)。
3、任务书(一式五份)、拨款申请(一式两份)及事业单位收款收据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交由各项目组织单位审核。
4、各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统一于12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三、任务书签订的具体要求
1、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与《2021年忻州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汇总表》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
2、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要求为本单位的有效基本帐号,开户银行名称、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名称一致,开户银行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同时提供开户银行行号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在2021年12月,项目终止时间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完成所需时间自行确定,一般不超过两年。
四、其他要求
1、各项目组织单位接此通知后,应迅速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办理任务书签订和申请拨款相关手续。
2、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忻州市本级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忻科发〔2017〕30号)的要求,严格管理资金,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及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3、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要加大对项目落实的指导工作力度;各项目组织单位须对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基础与成果科:李振庭0350—3399646
农村与社会科:高利军0350—3399648
高新与合作科:张鑫扬0350—3399650
规划与法规科:郭建琴 0350—3399649
附件:2021年忻州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经费汇总表.xls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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