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通知
忻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职业,本人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我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或已注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学籍的学生;
(2)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的学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二)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市初二年级学籍的在校生;
(2)具有我市初三年级学籍,初三年级上学期办理了休学,需参加2025年中考的学生;
(3)具有我市户籍,外省、市学籍的初二年级学生。其中学籍在省内其他市的,可直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全省通用。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
(一)初三年级
申领报名号:3月6日至3月9日
网上报名:3月7日8时至3月11日18时
现场确认:3月12日至3月15日
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二年级
申领报名号:3月16日至3月19日
网上报名:3月17日8时至3月21日18时
现场确认:3月22日至3月25日
逾期不予受理
忻州市中考报名从2024年起不再安排补报名工作。
三、报名地点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和初二年级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凭初中阶段《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设立或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具有我市户籍但学籍不在我市的应届毕业生和初二年级学生(以下简称“外返生”)凭就读学校出具的带有初中学籍号的《学籍证明》(需加注情况说明、加盖学籍专用章)、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注:情况说明内容为:“某某某系我校某某年应届生”/“某某某系我校初二年级学生”。
(四)具有我市颁发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的外省、市户籍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生”)在居住地所属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我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2)随迁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在本市工作一方的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本市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和《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所有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中的任意一项;
(5)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本市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附纳税证明)或流入地《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和社保证明)等任意一项。
四、报名流程
(一)审查报名资格,申领报名号
请携带需交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地点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中考报名号和网上报名密码(以下简称“报名号”“密码”),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二)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入“中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使用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网上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前,请认真学习《忻州市2024年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三)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请在预约的时间内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应届毕业生和初二年级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照片采集和现场确认;往届生、外返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生持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号在报名点进行照片采集和现场确认。确认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报名单位打印出的《2024年忻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确认表》(以下简称“报名确认表”),发现有误要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后的报名信息将不予修改。
五、中考政策性加分项目及分值
中考政策性加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录取时的投档分数,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最高一项计算。
中考政策性加分在考生报名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时申报,初二年级不进行申报。
符合以下前四条的考生须填写《忻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资格申报审查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6日,逾期不再接收。符合第五条的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在相应单位申报。
(一)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交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二)台湾省籍应届考生须交验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
(三)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须交验居民户口簿(含父母亲和子女)原件及复印件。
(四)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政策性加分按照《山西省农村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加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须交验居民户口簿(含父母亲和子女)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中考优待政策根据《民政部 教育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3〕1号)、《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公通字〔2024〕8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消发〔2024〕2号)、《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司发〔2024〕3号)、《山西省国家安全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国安厅发〔2023〕18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咨询办法
报名中如有问题,应届生请咨询对应的报名学校,往届生和外返生请联系相应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咨询。
忻州市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忻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资格申报审查表》
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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