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012555062/2020-04726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
-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03日
- 标题:关于印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的通知
- 发文字号:环应急〔2020〕28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5日
关于印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我部制定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 李华杰、刘彬彬
电话:(010)66556991、66556992
生态环境部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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