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012555062/2019-04078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文机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忻环法〔2019〕08号)
- 发文字号:忻环法〔2019〕08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0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忻环法〔2019〕0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代县中新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23759847856G
地址:代县聂营镇聂营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辛成安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18年9月26日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10月11日进行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1.你公司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导致铁精矿粉装卸外运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破碎系统未配套建设除尘装置;贮存原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且厂区西侧部分区域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破碎系统部分皮带走廊未采取全部密闭措施,传输环节存在严重“跑、冒、滴、漏”物料现象,产生的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存在污染 ;该公司已自行拆除冬季取暖用的小铁炉,但堆存的煤炭未采取苫盖等措施,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煤粉尘污染。
2.生产车间北侧有两个污水排放口利用渗坑排放生产废水。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防护措施。
4.尾矿库大范围裸露尾砂,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且尾矿库部分区域未采取有效防渗漏、防流失措施。
以上事实,有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笔录、影像资料、照相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于2019年1月7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忻环法告〔2019〕05号、05-1号)告知你公司有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以上事实,由我局2019年1月9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等证据为证。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七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你公司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导致铁精矿粉装卸外运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破碎系统未配套建设除尘装置;贮存原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且厂区西侧部分区域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破碎系统部分皮带走廊未采取全部密闭措施,传输环节存在严重“跑、冒、滴、漏”物料现象,产生的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存在污染 ;该公司已自行拆除冬季取暖用的小铁炉,但堆存的煤炭未采取苫盖等措施,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煤粉尘污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
2.对你公司生产车间北侧有两个污水排放口利用渗坑排放生产废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0万元。
3.对你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防护措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
4.对你公司尾矿库大范围裸露尾砂,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且尾矿库部分区域未采取有效防渗漏、防流失措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万元。
三、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期限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你公司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农行忻府区支行
户名:忻州市收费管理局
账号:04680001040003829
我局委托代县环境保护局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请你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书面报告代县环境保护局。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忻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向山西省环保厅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忻府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忻府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9年1月23日
抄送:代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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