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6-01674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6〕44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筹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山西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16〕24号),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1.编制创业创新服务事项清单。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对市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创业创新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牵头负责,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等服务事项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2016年7月底前完成)
2.编制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对市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城乡建设、文化体育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分别牵头负责,其他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2016年7月底前完成)
3.公布创业创新和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清单包括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办事指南重点列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单位负责,2016年9月底前完成。市直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的同时报送市政府信息中心,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在市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市级创业创新和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1.全面清理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市政府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编办、市法制办负责。市政府各部门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将结果报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2.建立行政机关内部征询机制。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确需有关证明和核实有关情况的,由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内部征询意见,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接受征询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收到征询请求当天回复;如需检验、检测和检疫等技术论证或专家评审的,经论证、评审后回复。(各部门分别负责)
(三)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1.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公共服务大厅建设,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市政务大厅与各部门分别负责)
2.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选择市工商局作为试点,统筹推进企业登记全流程电子化,抓好典型示范。按照便利、依法、自愿、共享和安全的原则,重点推进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变更等事项,减少办事成本,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市工商局负责)
3.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示范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对行政审批服务进行简化优化和标准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带动全市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市编办牵头,市政务大厅协助,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
1.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2.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市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务大厅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2016年7月底前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重点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本地、本部门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尽快整改,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同步向社会公开,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于2016年5月上旬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二)加强统筹协调。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强化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各级各部门工作方案的审定工作,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有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要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治理问题,纳入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追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地方及时督促整改,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敢为”“不会为”和“不想为”等现象。要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办事群众可以现场或在线评价。要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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