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3377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年07月11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樊海云等任职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19〕24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樊海云等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8日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樊海云为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卫承启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晓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淑奇为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培义为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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