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3378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年07月17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冯子义任职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19〕25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冯子义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冯子义为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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