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索 引 号: 000014347/2020-04175
-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 发文机关: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20〕114号
- 标 题: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的通知
- 废止日期:
- 是否有效: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根据《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忻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忻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忻州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对照清单内容,落实对主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治理的制度和措施,实现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级做法,抓紧制定本地区有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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