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2-05318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8日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忻自然资发〔2022〕49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各开发(示范)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及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忻安委发〔2022〕19号)精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安全理念、落实“543”工作机制
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等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计划。以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为抓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要求,坚持“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主要领导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紧盯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前两年成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结合国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重点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冰雪消融期地质灾害风险防范等以及五一、国庆、两会等重点节日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将隐患排查与风险辨识管控结合起来,鲜明划出安全红线底线,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采取管控措施、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三、强化源头管控治理、加强督查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扎实做好重大安全防范化解工作。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出现新的风险,深化治本攻坚,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整治难度大的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委会,同时,要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检查重要内容。
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4月30日、10月31日前报市局执法队邮箱(xzszrzfaqsc@163.com)。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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