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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7/2022-04762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标题: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忻州市2022年林草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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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5日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忻州市2022年林草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忻自然资发〔2022〕34号
各县(市、区)林业局、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五台山社会农村工作局,市林草事务中心:
根据2022年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全市自然资源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忻州市2022年林草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忻州市2022年林草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忻州市2022年林草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林草资源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山西省“十四五”林业草原规划总体思路及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认真落实全省自然资源和林草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林草资源监管,着力提升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落实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年度目标,促进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切实维护全市林草生态安全,推动全市林草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林长制体系,建立完善配套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统筹推进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继续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体制。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同级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市县乡村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规范林长制日常工作管理,制定印发林长制相关工作配套管理制度。落实全市及各县(市、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年度目标责任。主动思考、主动汇报、主动沟通,围绕林长制重点任务,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清单,落实责任清单,压实党委政府责任,精准对接同级林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夯实林草资源监管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推动建立落实林草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加大林地、草地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资源保护,严控林地逆转,实现对违法占用林草地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持续开展年度森林督查、林地月度卫片执法工作,对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从源头遏制和减少各类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草地行为的发生。依托林长制体系的建立,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统筹组织开展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整改“清零”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案件查处到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到位、收回林地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补办手续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到位”的“六个到位”要求,全力推进2013-2017年排查案件和2018-2020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4月底前彻底销号清零;2021年森林督查自查发现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5月底前完成80%的违法项目问题整改,6月底前彻底销号清零;案件查处整改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林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自查及成果上报。严格按“123+7”机制完成月度林地卫片执法。
三、严格用途管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严守生态底线,严格用途管制,着眼林草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作用。围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京津冀一体化及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战略规划,准确把握和处理好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做好政策咨询与技术服务,形成制度和规范,依法依规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四、推进数据融合,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依据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成果,统筹推进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森林资源年度清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公益林优化调整,进一步理清资源边界。做好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相关工作。
五、加强联防联控,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
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繁育、利用监管力度,坚决打击乱捕滥猎滥采及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全面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开展栖息地、种群的调查监测。以优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和畅通野生动物迁徙通道为重点,加强野生动植物野外网格化巡查管护力度。
六、优化草原生态体系,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认真贯彻落实忻州市《关于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草原保护制度。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底板,摸清草原资源本底,全面掌握草原资源现状,明确草班、小班,提升草原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抓好亚高山草甸保护修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治理,完成1.92万亩草原退化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不断提高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成效。
七、规范实施造抚项目,助力森林覆盖率提升
以提高森林蓄积、增加碳汇功能、提高森林覆盖率为重点,科学规划,严格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中幼龄林抚育和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任务。4月中旬完成国家和省级森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编制,10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6月底前完成3.8562万亩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任务的80%,10月底前全部完成。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制度,严格抓好运输、抚育、施工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对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八、建立落实监管制度,严格规范日常保护管理
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拔交制度,对已批准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县局和乡镇及建设单位严格履行书面用地拔交手续,现场定桩放线,现场指认拨交,无缝衔接,落实好项目使用林地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林业、公安、检察、法院、市场监管、乡镇等参与的联合执法制度,以县级总林长统筹,搭平台建机制,形成长期的、务实管用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发挥各部门执法队伍依法治林的作用,重点解决好刑事案件移送困难的问题。推动建立并落实建设项目落地前的县级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级领导牵头,完善县级党委政府事前协调议事机制,提前介入,主动为建设项目提供林地草地、生态红线政策咨询、指导、服务;建立并落实建设项目和企业使用林草地固定联络服务制度,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清单、定方式,对各类企业和建设项目做到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固定服务、长期服务。落实乡级林长林草资源管护月工作例会制度,以乡级林长统筹,压实乡村两级属地责任,乡镇每月定期召开管护工作例会,督促管护人员履职尽责,县级林长或林长办人员不定期抽查列席。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和管护人员出勤上岗的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考核,形成县级定期抽查、月通报、季考核、年兑现的机制,对管护人员动态管理、奖罚兑现、辞聘结合。
九、统筹安排谋划,加快行政执法队伍组建
着重谋划解决森林公安转隶后林草行政执法工作衔接问题。各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争取,尽快组建新的林草行政执法队伍,或根据实际建议向有关职能机构划转林草行政执法职能,务必确保年度林草行政执法工作顺畅衔接、正常开展,做到案件查处移送及时、问题整改扎实有力、对各类违法违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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