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0-0485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市监械监【2020】246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开发区分局,五台山风景区局,市综合检验中心,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有关科室:
为推进医疗器械科学监管,推动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按照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统一安排部署,市局将组织各县(市、区)同步举办“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9日至10月25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械 守护健康”。
三、宣传重点
以“弘扬改革创新主旋律,提升产业发展新动能”为重点,在监管创新、产业发展、科普宣传、成果展示等四个方面开展宣传。
(一)监管政策
宣传近年来医疗器械领域监管政策法规、举措成效。
(二)产业发展
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鼓励支持医疗器械行业发展。
(三)科普宣传
通过科普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帮助公众进一步了解医疗器械,防范医疗器械使用风险,确保用械安全。
(四)成果展示
围绕近年来出现的创新医疗器械、防疫用医疗器械等,展示近年来医疗器械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统筹
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参照市局《2020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宣传周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舆情走势,稳妥发布相关信息,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二)增强活动实效
使用统一的“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标识。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宣传格局。遵循传播规律,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
(三) 严格纪律要求
宣传周活动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公众安全消费和使用医疗器械的品牌活动,也是塑造监管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四)总结报告情况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汇总活动情况,总结工作成效经验,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含照片、短视频等音像资料)报送至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五、联系方式
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联系人:张三梅
电 话:0350-8667657 18834061016
中国医药报山西记者站
联系人:李平林
电 话:0351-5613338 18635599796
附件:全市2020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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