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5332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文机关: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市监法规〔2019〕204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五台山风景区局、开发区分局、市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各科室:
2019年6月29日和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两部法律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疫苗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监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两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疫苗和药品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全面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法治水平。
二、目的意义
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四个最严”要求,以立法助推改革,以法治保障民生,以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立法目的,其颁布实施,对于规范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宣贯重点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员学法。把学习“两法”列入今年学法重要内容,开展“两法”全员学习,重点宣贯党中央、国务院对疫苗药品管理的重要精神和法律出台的重大意义,突出“两法”的具体适用。市局将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集中学法等形式开展“两法”专题学习。
(二)开展“两法”宣传活动。将“两法”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创新方式,拓展渠道,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一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进行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二是对重点区域、重点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三)开展执法普法宣传。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执法人员药品业务能力培训,促进“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有效落实。针对“两法”施行,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座谈和宣贯,促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四)做好媒体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手段,重点宣传药品监管工作成效,让群众了解疫苗药品知识和监管法律,提高群众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药品管理社会共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出台实施是新时代药品监管的重大事件,体现了党中央对药品安全和药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两法”宣贯工作,根据辖区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重点,增强实效。各单位要将“两法”宣贯列入当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在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加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三)宣传贯彻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及反映出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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