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建省委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省内河道现场踏勘、实施清淤加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贵单位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针对全省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为确保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有很大帮助。 

  二、关于分类治理的情况给您说明的是:长期以来,河道管理界限不清、现状不明、管理保护缺乏统筹分类治理、规划等问题,制约了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河长制推行以来,忻州市下大力气推进各项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分类、分段管理规划、治理、实施。截至2022年底,忻州市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完成了157条河流和3个湖泊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同时编制了一河湖)一策方案建立了河湖档案6条规模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通过省厅审查并由市政府批复,4条主要河流的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37条中小河流的防洪能力提升方案完成编制并上报省厅。 

  三、关于渠道清淤的情况给您说明的是:2021年秋汛中,受持续性强降雨影响,汾河干支流多处河段发生超警戒水位,局部河段出现漫堤,土体饱和松软和降雨冲刷,堤防局部出现溃口,纵、横向裂缝等问题,支流入河口段溢堤发生内涝灾害等现象。为了积极应对洪涝灾害,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在分类治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进行了清淤、疏浚等治理工程。 

  一是汾河流域防洪减灾能力工程。全面排查防洪薄弱环节,以水毁工程建设为重点,统筹汾河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工程总体布局,以河道堤防为基础、大中型水库为骨干、缓洪区为补充,疏浚河道,理顺河势,加固堤防,完善排水,合理设置缓洪区,构建现代化防洪工程体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管控能力,全面提升汾河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治理措施为:(一)堤防建设:对汾河干流范围内沿岸有防护对象的县城、乡镇和村庄段水毁堤防进行加固,没有堤防段新建堤防,现有堤防不满足要求段进行改造,以满足设计洪水标准,两岸新建堤防;(二)河道疏浚:对淤积河段进行整治清理,并对防洪不达标段河槽进行疏浚和拓宽整治,将束窄的河道退还河流空间; 

  控导工程:对险工段采取固槽防冲防护及设置丁坝等措施;(四)穿堤建筑物改造及农田退排水设施:对堤内泵站移至堤外,对沿线农田退水口改造,增设闸门、截水环和反滤设施;(五)支流入河口整治:对汾河沿线支流入河口处堤防进行加高加固整治,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支流口处设节制闸;(六)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流域水雨情监测设施和预警预报体系、防洪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及堤防、拦河闸坝安全责任制体系。对干流滩面进行清理,主要是调整种植结构,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将灌木群和高大的草本植物进行清理。更新完善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强化河道水域岸线管控,建立河道堤防包保责任体系。2022年实施汾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涉及忻州市宁武、静乐两县共4个项目。 

  二是全市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为了提高全省的防洪能力,全省编制了《山西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忻州市列入《山西省防洪能力提升实施方案》项目40个,规划总投资12.89亿元,其中18个项目列入省厅2023年拟推进实施项目清单。截止目前,8个项目中央或省级投资已下达,初设已批复项目9个、可研已批复项目6个、可研未批复项目3个。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三、关于强化领导给您说明的是:忻州470多条河全部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其中:黄河、汾河、滹沱河、桑干河(恢河)4条设立省级河长的河流7条市管主要河流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其它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流域面积50km2以下河流部分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部分设立乡、村两级河长。目前,全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466名,其中市级河长12名,县级河长138名,乡级河长392名,村级河长1924名。市、县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县水利局局长、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市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办事机构,具体承担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 

  同时,忻州市在全省率先设立双总河长,市、县、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当地总河长,进一步加强了河湖长制的组织领导。随后,积极推进制度机制创新,相继制定出台了河长+河长助理+河湖巡查员工作机制河湖长制+检察长工作机制、河长办主要成员单位合署办公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管河、护河的责任,有效打破了治河不出水利一家门的局面,筑牢了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治水合力。2022年,为进一步筑牢河道堤防安全底线,推动全市有堤防的河流建立了堤防安全包保责任体系,落实了责任人826名,有效保障了全市河流行洪安全。 

  关于清除障碍的情况给您说明的是随着各级河长上岗履职,忻州市河长制工作任务逐步落实,河流治理保护成效逐步显现。一是清理整治四乱问题。2018年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忻州市坚决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摒弃维护眼前利益的短见思维,克服一切困难,全力推进黄河四乱问题的整治,并于20192月至6月,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行动。市级河长高度重视,多次巡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助理单位开展巡查,推动清理整治工作,对各级巡查发现的四乱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督促六县(市、区)河长办明确整治任务,落实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实现销号管理。2022年,我市共备案四乱问题21处,其中包括2020年水利部进驻式督查备案2处,市级排查19处。同年开展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排查确认问题46处,当年完成整改44处,其余2处已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履行了备案手续。二是结合防汛工作,统筹推进清河行动。该项工作原是以防汛为主要目的,2019年开始纳入碧水保卫战工作范畴,工作目的也转变为以改善河流水环境为主,兼顾防汛要求。截止目前,累计清理阻水林木及高杆作物774.3亩、违章房屋0.67万平米、其它违章建筑物3.7万多平米、非法采砂67处、清淤153万余方、垃圾等违章堆积物约105万余方。 

  五、关于加大投入的情况给您说明的是:2022年,全省加大了关于河道治理工程类的投入。一是省级下达我市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资金1.4976亿元,涉及忻州市宁武、静乐两县共4个项目。二是省级下达忻州市生态保护与修复资金940万元,补助繁峙县滹沱河(砂河大石线至滨河东环路大桥段)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三是下达中央资金1421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3个。四是下达省级资金2875万元,实施主要支流治理项目2个。 

  关于加强宣传的情况给您说明的是忻州市河流数量较多,管理保护任务重,需要群众积极参与。为此,我们制作安装河长公示牌400余块,发放宣传品10多种共20000余份,制作宣传片3部,组织、参与现场宣传活动6场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深入人心,为我们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关于省内河道现场踏勘、实施清淤加固的建议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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