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征管范围>的通知》(晋财综〔2022〕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征管范围的通知

    

  忻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