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1-00087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文机关: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标 题: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财综〔2020〕26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0〕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