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2818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文机关: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28日
- 标 题: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财综〔2018〕22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发改委: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综[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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