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2815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文机关:忻州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17年07月17日
- 标 题:忻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财综〔2017〕37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收费局,忻州市电力公司: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综[2017]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忻州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