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2814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文机关:忻州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17年03月30日
- 标 题:忻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财综〔2017〕17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地税局、市残联,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综[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忻州市财政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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