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2811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文机关: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5年11月13日
- 标 题:关于转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财综〔2015〕44号
- 废止日期:
关于转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综[2015]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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