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7-03330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7〕8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忻州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市高等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助力忻州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深化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6〕12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将创业创新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提升我市大学生创业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结合忻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系统安排、整体推进。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的基本原则,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三、总体目标
2017年起,高校研究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结经验、强化宣传,创设环境、营造氛围;到2019年,建设一批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搭建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到2020年,创新创业教育基本普及,高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政策支持等多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创新创业教育的机制基本形成,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基本构建,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整体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普遍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四、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高等学校要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和行业标准、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立足自身办学定位,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邀请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员参与,全面修订本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完善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市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定期发布我市重点产业人才需求报告和人力资源市场供需情况。构建信息定期公开发布和沟通机制,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就业创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创业需求紧密对接。激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综合改革,建立校企合作育人的长效机制。
高校应积极开拓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学科专业大类招生,稳步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深化中高职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升本科人才培养一体化改革,打通中职到高职到应用型大学的人才培养通道。
(三)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体系,遵循创新创业教育基本规律和特点,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高校应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通识性创新创业公共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动力;开设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着重提升学生创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开设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要把创新创业文化作为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有重点、分层次举办讲座论坛,全方位、多方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主题活动。
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进程,探索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在线课程。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教材编写工作,立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创新创业需要,组织学科带头人,联合行业企业优秀人才,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特色性的重点教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四)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手段与技术,实现课上教学和课下教学有机融合,推动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参与式和研究式等教学方式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鼓励教师将学科前沿理论知识、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创新性思维和能力,激发学生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创业灵感。高等学校要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志趣,自觉参加科研和科技创新活动,自主选择创新创业路径。深入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模式,促进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实现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考核结果与学生能力水平相匹配。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开放共享。高校所有教学科研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相关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高校要充分整合校内教育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发挥合理的空间组织化示范作用,为大学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资金支持、专业技术指导和企业孵化服务。鼓励高校积极利用校外各种资源建设好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搭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场地和共享设施等方面的服务,降低创业成本,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高等学校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高等学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提高毕业生创新创业技能。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高校要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凡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创业园区创业的学生,其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制订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建立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需求跨专业选课或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七)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和专门人才培养。高校要明确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加强对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内容。逐步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定期考核与淘汰制度。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允许高等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特设岗位,吸引高层次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室。同时,鼓励高校经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兼职教师,建立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培训,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教学竞赛活动,促进教学经验交流,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或任职锻炼制度。改革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制度,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教师到企业兼任技术职务,通过项目教学等方式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八)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充分整合政府、社会、高校的政策、项目、资金和专家等资源,形成政府统筹、高校引领、社会支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新机制,全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国家、省各项创新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引导大学生熟悉并用好政策。建立大学生创业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基地”五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积极落实高校学生创业培训政策,研发适合学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高校结合年度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自主编制覆盖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专项培训提升计划,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通过学校创新创业实践训练、社会专业培训机构专题培训、用人单位现场实践等多种方式,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能力和综合素质。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要针对区域需求、行业发展,发布创业项目指南,引导高校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
(九)围绕精准扶贫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强专门人才培养和培训,对贫困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进行强化辅导,培育创新创业理念。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大学生毕业后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号召,回当地创新创业。支持高校根据贫困地区实际设立创新创业课题和项目,统一纳入扶贫开发项目进行管理。鼓励和支持高校在贫困地区建立现代农业、畜牧业、电子商务等试验基地,带动当地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试验。鼓励高校围绕市委、市政府“3659”扶贫攻坚策略,对联系点和扶贫点开展详实的摸底调查,确定重点研究方向和目标,以实际研究成果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创新创业,早日脱贫致富。
(十)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府、高校和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支持课程教材建设、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创业项目孵化等工作,并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高校可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基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鼓励和支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府统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形成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工作合力。高校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把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纳入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教务机构牵头,团委、学工、就业、科技等机构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教学管理体系。
(二)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督导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平、考核高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学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和高校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高校要切实加大人员、场地、经费投入,做好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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