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2-06211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文机关:忻州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3日
- 标 题:忻州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光伏帮扶产业促增收和公岗设置管理落实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光伏扶贫办〔2022〕5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光伏帮扶产业促增收和公岗设置管理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村级光伏公益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充分发挥光伏帮扶产业作用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准确把握通知精神。山西省乡村振兴局《村级光伏公益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充分发挥光伏帮扶产业作用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的通知》的出台,既为进一步规范光伏公岗设置与管理提供了依据,也为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提出了具体要求,更为现阶段做好光伏帮扶产业指明了工作方向。各县要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尤其要掌握光伏公岗设置范围、对象和光伏收益资金使用、分配比例等方面的政策变化调整。要组织开展光伏帮扶产业政策培训,确保县、乡、村光伏帮扶产业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精准运用政策,发挥光伏帮扶的最大效应。
二、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各县要严格按照“两个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完善光伏帮扶产业公岗设置管理办法和补充修订光伏帮扶产业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特别是要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对公岗设置规模、选聘条件、范围对象和收益资金使用、到村到户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更好地指导协调光伏产业帮扶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建立县级光伏帮扶工作落实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特别要在公岗设置、收益分配、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全程跟进监管,确保岗位设置公平公正,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切实把光伏帮扶产业工作做细做实。
三、按时报送相关情况。一是各县要集中1个月的时间,对光伏帮扶公益岗位监管不严、长期拖欠岗位工资、收益平均分配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排查整改结果形成专项报告于7月18日前报市。二是从6月开始,启动光伏收益促增收工作调度并列入重点工作通报序列,7月2日前以县为单位统计报送截至上月光伏收益促进到户增收统计表,以后每月2日前按时报送。
联系人:任勇杰 3060897
忻州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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