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二、组织架构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1.为市河长制办公室运行提供服务保障; 

  2.开展河湖长制政策、法规、制度及相关理论研究; 

  3.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工作; 

  4.开展河湖巡查管理信息化推广应用工作,落实年度巡查任务; 

  5.开展河湖管理、治理技术研究,实施有关方案的编制工作; 

  6.为全市河湖管理、治理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7.落实市水利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组织架构 

  无下设科室。 

  三、 人员构成 

  忻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中心内设职能部门个数0个,下属预算单位个数0个。忻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中心核定的人员编制8人,实际在职人员7人,其中:在编人员7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决算按照市财政局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及时上报,2022年9月8日市财政局对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进行了批复。2022年9月20日市水利局对我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进行了批复。现就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8人,年末实有人员7人。 

  二、收入情况 

  2021年忻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中心部门总收入142.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收入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收入2.13万元,农林水支出收入13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6.74万元,主要是因为1.单位项目减少2.2021年没有上年结余收入,总体导致收入减少。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总支出142.11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万元,农林水支出13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减少90.43万元,主要原因1.项目核减导致农林水支出减少。2.2021年没有上年结余支出。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其他情况  

  1.“三公经费”2021年年初预算3.0万元,决算支出2.68万元,相差0.32万元;决算支出比上年3.57万元减少0.89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实有车辆1辆,本年度公务用车无新增车辆购置;2)本年度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3)本年度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2.单位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运行经费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6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3.23万元、培训费0.12万元、福利费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4工会费0.35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原因为财政增加公用经费拨款,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2.1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18万元,服务采购1.94万元,没有发生工程采购。比2020年政府采购152.73万元少150.61,主要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减少。 

  4.绩效评价管理情况:2022年6月对我单位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和结果如下: 

  (一)项目预算绩效实施情况

  1.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河长制基础建设补助、市管“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补助经费)30万元,已完成市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1套,并通过专家评审,结论为合格,以市政府印发。 

  2.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河湖长制建设与管理奖励30万(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河湖长制工作补贴) 购置无人机巡河设备一台;完成河湖长制有关培训不少于35人次;市级河长巡河调研次数不少于4次;完成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任务,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综合考虑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河湖长制工作补贴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99.82分,属于"优秀"。 

  3. 2021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河湖长制建设与补助项目)11.71万,完成年度计划公示牌维修养护469块综合考虑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河湖长制建设与管理补助项目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99.78分,属于"优秀"。 

  4. 河流巡查125万(实际到账4.84万其余财政直接拨付各县),按照《忻州市河湖日常巡查管理办法(试行)》,组建黄河、汾河、滹沱河、清水河、牧马河、南云中河、北云中河、县川河、朱家川河、峨河基层巡河员队伍。巡河员对责任河流进行全面巡查。综合考虑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河流巡查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99.7分,属于"优秀"。 

  5. 2020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河长制公示牌维修)项目,预算资金下达为3.6924万元,河长公示牌35块已全部按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完成3.6924万元,完成率100%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工作按计划完成,资金相对安全,总体执行良好。项目实施后,改善了生态环境,加强了河湖保护利用,提高了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河长制公示牌维修养护、河流巡查工作按照各县(市、区)公示牌个数和巡河员人数下达各县(市、区)工作经费,工作优异的县(市、区)予以奖励。河长制公示牌维修养护、河流巡查工作、“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无人机巡河设备、河湖长制工作培训、市级河长巡河调研,以及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按评价分值、主要绩效、结果反馈、结果应用等要素提炼的相关内容已向社会公开。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410956.24元,其中:通用设备303944.24元,专用设备72800元,家具用具34212元;固定资产净值197477.87元。无形资产4980元。车辆情况:2021年底我单位有1辆公务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共用经费支出。 

                                       

忻州市河长办公室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6日  

  附件:忻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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