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忻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上年结余 

  (二)收入情况  

  (三)支出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三公”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九)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十)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忻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三)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人道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四)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五)依法开展和推动造血干细胞、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及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   

  (六)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七)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八)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九)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市红十字会由红十字会机关和造血干细胞工作站2家独立编制机构组成。其中红十字会机关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上年在职人数7人,当年调离1人,年末在职人数6人;退休2人。造血干细胞工作站为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人。两家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忻州市红十字会决算报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忻州市红十字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上年结余 

  市红十字会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0.00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008万元。 

  (二)收入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9年总收入为11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为106.29万元,政府性基金为8.5万元,其他收入0.1万元。  

  (三)支出情况 

  2019年市红十字会支出总计114.81万元。 

  1、按类款项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1万元,行政运行支出59.36万元,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9.86万元,其他扶贫支出5.9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5万元。 

  2、按用途分:基本支出92.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1元。项目支出22.43万元,主要用于三救三献工作和其他扶贫的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初级救护员培训和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的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单位年末结转结余0.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结余0.029万元,非财政资金结转结余0.055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忻州市红十字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情况 

  忻州市红十字会2019年无“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忻州市红十字会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2019年固定资产净值2.42万元,无新增固定资产。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已上交),无自有办公用房。 

  (九)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2019年忻州市红十字会资金完成情况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预算绩效工作按照相关要求,预算资金使用目标设定合理,在确保单位正常运转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十)名称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 

  忻州市红十字会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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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