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第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和忻州市财政局以忻财预[2017]17号文件批复我单位的预算,以及《预算法》的规定,现将2017年本单位的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进行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部分 概况 

  本部门职责 

  忻州市林木种苗站是忻州市林业局所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市林木种苗工作,促进林业发展;依法对全市种苗产品质量检验与执法监督;负责全市国有苗圃生产管理与技术指导服务。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2017年度我单位预算公开报表由以下附表构成: 

  附表1、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3、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济科分类科目表 

  附表7、“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忻州市林木种苗站2017年收入预算113.84万元,比2016年增加3.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基本支出111.84万元,比2016年增加5.92万元,基本支出是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其中:人员经费9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等;公用经费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2017年度项目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林木种子管理、补助。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业工程督导检查以及扶贫工作等公务用车次数增多。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忻州市林业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忻州市林木种苗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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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U02018010873403143886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