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林木种苗站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
一、基本情况
忻州市林木种苗站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制定、修订有关林木种苗的地方标准及林木种苗技术研究;
2、核发、管理全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全市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和林木种子质量;承担全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检验任务。
3、编制并组织实施林木种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布信息;承担全市林木种子、苗木检验的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和技术培训,承担其他委托检验。
4、负责全市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林木良种的研究、选育、开发和推广;依法查处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山西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和忻州市林业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2016年底,忻州市林木种苗站站编制11个,实有工作人员10名。
二、2016年部门决算表构成
2016年我单位部门决算由以下报表构成: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2016年度收入决算批复表,
3、2016年度支出决算批复表,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明细表,
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2016年度收支决算说明
1、收入情况。2016年,年初结转结余20000元,当年财政拨款1084157.06元,全年收入1104157.06元。
2、支出情况。2016年,共支出1068309.06元,年底结余35848元。
(1)、按照类款项分:支出1068309.06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068309.06元。
(2)、按照资金用途分:支出1068909.06元,其中:保障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1039157.06元---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885290.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094.6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772元。项目支出29152元,主要用于依法对全市种苗产品质量检验与执法监督;负责全市国有苗圃生产管理与技术指导服务。
3、“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元,其中:车辆运行费27230.62元,接待费0元。(附忻州市林木种苗站“三公经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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