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忻州市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成立于2010年,是经原忻州地区编委批准设立的 (财政补助)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市林业局管理,编制6名,负责忻州市森林防火监测与预防,促进林业发展。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忻州市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负责全市森林火灾的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计算机网络的监测;负责森林火灾统计;负责森林防火信息编发及档案管理。 

  忻州市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忻州市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为独立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上年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1.4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43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86.29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75.9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4.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万元。 

  2、项目支出11.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我单位2016年与2015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是全额事业拨款单位 

  (七)其他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 

  单位无公务用车,,所用车辆为借用局机关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和上级部门忻州市林业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 

  (八)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2016年固定资产18.56万元,和2015年一样,都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九)本年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1.01万元。 

  (十)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通过认证总结和分析2015年的工作情况,2016年完成以下工作:  

  1、防火宣传形式多样。市、县、乡、村利用广播、电视、通告、标语、高音喇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市森林防火办公室根据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不时时段的用火特点,通过电视台飞播字幕,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防火专题片,印发禁火通告3万余份,张贴到全市190个乡镇4900多个行政村;在《忻州日报》开辟森林防火专栏,加大宣传密度,3月5日省森防指手机电话会议之后至清明节前,集中报道了一批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信息,有力地营造了防火氛围。3月28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发出“文明祭扫”倡议书。要求全市公民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祭扫时要加强防火意识,不要在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或随意野外用火。五台县各乡镇配备的所有皮卡车都喷绘了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宁武县800多名牛羊牧工全部配带护林防火袖章。静乐县村村都安装了高音喇叭利用早晚宣传防火。特别是乡村一级通过签订责任书、入户通知书、村民大会等形式,对广大用火主体开展了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2、全面加强了野外火源管制。从严控制野外用火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今年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管控火源:一是全市继续强化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二是加大了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落实监管人,清明节前后实行“人盯人、人盯坟”的办法,严防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三是及时发布禁火令。在进入森林高火险期,各级政府及时发布禁火令,划定禁火区和禁止野外用区,各县(市、区)农业、林业、环保、公安组件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四是西部8县利用GPS巡护系统加强了对护林员的监管,确保了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五是加大了对违规农事用火的处罚力度。3月15日,中共忻州市委督查室、忻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联合发出了《关于忻府区 “1.14”、“2.25”和原平市“2.25”违规焚烧农作物秸秆处理情况的通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地遏制焚烧秸秆等违规农事用火。并且由市防火办配合市电视台对忻府、原平、定襄、代县、宁武等玉米主产区和防火重点县野外违规用火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电视台公开曝光处理,起到警示作用。 

  3、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市县两级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了《应急预案》,及时补充了防火物资储备。市森防指加强了与驻防森警、武警忻州支队和省直林局的沟通联系,建立了火情会商机制;五台、宁武两县与驻地省直林局共建森林消防专业队成为建队典范。14个县(市、区)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共组建15支769人的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春防期间,邀请驻防森警教官进行了培训演练,使我市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4、加强了森林防火督查。3月28日,市森防指安排15个森防指成员单位协同市林业局15名包县人员深入责任区蹲点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4月4日当天,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森防指总指挥王士桦带领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林业局等有关人员深入到定襄、五台、忻府区等地明查暗访,查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市林业局领导包县督查从2012年开始已形成制度。各地包乡包村单位也开展了多层次的蹲点督导工作。通过督查,及时排查隐患和漏洞,面对面地提出整改落实的要求,极大地促进了被督查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5、财务管理状况 

  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了林业技术推广站会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考评机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6、总体评价情况 

  2016年本单位人员编制6人,实际在职6人。 

  “三公经费”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 ,我单位2016年与2015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8万元. 

  按照预算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到位,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资金,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及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本着厉行节约。 

  资金使用合规性,本年度支出除授权支付,所有资金由财政局国库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16年我单位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获良好等级。 

  8、存在的问题: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建议: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供应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安排和公务接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忻州市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 

  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表:忻州市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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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U02018010873550879757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