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好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165号)文件精神,确保尾矿库企业安全度汛,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并成立专项督查检查组。
组 长:张印山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郭利民 尾矿库监管负责人
成 员: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科全体人员及专家
负责对全市尾矿库进行重点督查检查。督查主要内容有:
1.尾矿库防排洪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排(泄)洪设施是否畅通完好;
2.坝体的稳定性和干滩长度、调洪库容、安全超高、外坡比、排渗设施、浸润线埋深以及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等是否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
3.应急抢险救援物资是否配备充足;
4.库内是否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5.是否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巡查和强降雨期间停止放矿作业制度。
6.在汛期到来之前是否降低库内水位,确保调洪库容满足要求;
7.加强对危库、险库、头顶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切实做好尾矿库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后维护等工作。
市局将在企业自查自整、县局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督查。
联 系 人:戴伯鹏 13133104782
电子邮箱:xzsjgyk@163.com。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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