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节假日期间生产安全和值班工作的通知》(忻办明发〔2018〕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市直民政系统2018年节假日安全生产和值班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节日值班工作。要坚决贯彻市委和局党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局领导和直属单位“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行节假日带班和本单位的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确实要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值班工作沟通、联络、指挥、调度的作用,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果断决策、迅速反应。 

  二、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规定 

  认真执行值班带班规定。我局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应急处置任务较重的单位,局领导同志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带班规定,带班领导负主要责任,值班人员负直接责任,履职尽责。统筹安排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好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正常请假须提前3天报备,因紧急事宜外出的要及时报告。必须报告清楚外出时间、地点、具体事由和批准人。值班人员要掌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去向和联系方式。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值守联动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妥善应对处置,按照第一时间上报,主动了解掌握节假日期间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并按工作职责做好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第一时间观念,及时报告反馈,要牢固对立“第一时间观念”紧紧围绕“四个第一”(第一时间获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落实)处置突发事件,不得发生迟报、漏报、慢报问题。要及时处置和报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重大报告,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到。 

  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值班检查。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值班制度。切实杜绝领导干部不在岗带班,值班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将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检查、视频点名、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值班工作和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报送本单位值班安排表,做好值班工作衔接,节假日后要按时正常办公。 

  三、严守廉洁纪律,节俭务实做好节日安排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模范遵守相关规定,形成“头雁效应”,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禁用公款举办豪华铺张的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 

  四、加强安全管理和矛盾排查化解,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对所辖所办所管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检查,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同时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合理合法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 

  各级要认真研究部署节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市局将加强值班考核,并对节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凡因脱岗失责、在岗误事或处置不当造成工作被动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责任。 

    

    

    

    

  忻州市民政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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