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林区输配电线路防火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林区防火隐患分级和治理工作,明确输配电线路林区火灾隐患处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忻州市输配电线路林区火灾隐患分层分类管控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控办法》)。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管控办法》是我市进一步加强林区输配电线路防火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林区防火隐患分级和治理工作,明确输配电线路林区火灾隐患处理流程的重大举措。 

  根据我市实际,《管控办法》对进一步做好穿越林区输电线路火灾隐患防控排查、整改治理、联系沟通、联合巡防、联合执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我市电力企业、自有线路用电企业和农村电网等经过林区内火灾易发区域的电力线路,特别是对治理电力线路距林草易燃物距离不足、线路老化等容易引发山火的突出隐患有着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一)开展调研,起草《管控办法》 

  按照市领导要求,通过对我市近期森林火情起火原因综合分析,结合各县(市、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在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办起草了《管控办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形成代拟稿 

  向各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发函,对《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对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采纳及修正,形成代拟稿。 

  三、主要内容 

  《管控办法》共分八章二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管控办法的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章职责划分,对输配电线路林区火灾隐患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隐患分级及处理,对输配电线路林区火灾隐患的轻度、中度、重度提出了划分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隐患整改沟通机制,对输配电线路林区火灾隐患整改的联系、协调、沟通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联合巡防制度,对开展林区线路火灾隐患巡防提出了要求。 

  第六章联动执法机制,对输配电线路林区火灾隐患联合执法进行了明确。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对开展林区输电线路火灾隐患整治专项检查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附则,对实施时间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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